马戈梅尼(CCM)代表表示:“桑给巴尔连10%的贡献都无法实现。” 2013年11月11日星期一,他在多多马举行的联邦议员和桑给巴尔众议院众议员研讨会上发表了上述言论。他的主要论点是,桑给巴尔经济规模较小,因此,目前的双政府体制最适合维持联邦。我担任议员八年,在联邦议会代表桑给巴尔的利益。我必须说,这位议员同事,我的桑给巴尔同胞,的言论让我感到恶心。有时候,你那边的人站出来发表言论,你会恨不得钻到桌子底下,逃避羞辱。这次我就是这样的一次。
阿瓦迪先生的论点有很多缺陷。其中之一就是
如果他所说的是真的,那他为什么不建议 商店 只建立一个政府呢?因为无论如何,桑给巴尔都应该为现行体制做出贡献,如果它当时不能做出贡献,现在也不能。这等于告诉联盟的另一方,它一直以来都在支持桑给巴尔,现在它应该永远支持下去。这位尊敬的议员没有解释,或许也没有理解的是,即使在他和他的政党所倡导的现行联邦体制下,坦桑尼亚大陆也并不存在,因此对联邦本身没有任何贡献。真正的坦桑尼亚大陆只有桑给巴尔,而且是唯一做出贡献的大陆。这句话或许难以理解,但其根源在于现行联邦体制存在严重的宪法和结构性缺陷,因此有必要进行改革,建立三 按引导付费服务详解及其优势 国政府。而他正是用这个站不住脚的论点来反对三国政府。我稍后会解释。
现行联邦宪法中没有任何条款提及坦桑
尼亚大陆在联邦内作为坦桑尼亚大陆使用,或至少提及 顶部生活旅行 非联邦事务与“坦桑尼亚大陆”的关联。相反,它包含第133至144条,这些条款涉及联合共和国的财政事务,并仅提及桑给巴尔政府和联邦政府的存在。这是我们宪法中的一个悖论,它反映了我们联盟的本质。宪法明确规定了桑给巴尔政府和联合共和国政府的存在,联合共和国政府有权处理联合共和国境内以及坦桑尼亚大陆境内的所有事务,但并不排除坦桑尼亚大陆对其的使用,因此也不排除其对联盟的贡献。这两项对联邦政府的保证引起了极大的混乱和误解。这包括税收分配、宪法法院、坦桑尼亚上诉法院、联邦事务清单以及立法委员会的行为。让我们举个例子和事实:联合共和国有一个普通基金,它接收联合共和国政府的所有收入或资金。这里清晰明确的解释是,该基金只能用于《宪法》第一附表中所列的联邦事务。
然而,坦桑尼亚大陆没有专门用于处理坦桑
尼亚大陆非联邦事务的普通基金,而桑给巴尔却有专门用于处理桑给巴尔非联邦事务的普通基金。那么,坦桑尼亚大陆在非联邦事务上的支出为什么要由联合共和国的普通基金来承担呢?还有一个缺陷,它与联合财政账户有关。 宪法第133条规定了联合共和国的联合财政账户,资金将由两国政府缴纳的款项存入该账户,比率由联合财政委员会确定。因此,根据宪法,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政府和桑给巴尔革命政府有责任为联盟的服务和发展做出贡献。坦桑尼亚大陆不承担任何贡献,也没有根据宪法做出贡献的义务。从这里可以看出,应该有一个坦桑尼亚大陆第三政府,因为它实际上应该是这样的:收入问题应该涉及联合共和国政府、桑给巴尔政府和坦桑尼亚大陆政府。
在此之前,只有桑给巴尔将继续为联盟的运作贡献力量。这样,它才是坦桑尼亚大陆合法的归属地,而不是反过来。让三个政府加入,这样每个政府都能根据自己的所得做出贡献。